欧盟认证+ 查看更多
欧盟认证
+ 查看更多
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SA)
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 ISA)是一个提示鼓励司机在超过限速时减速的系统,作为一种辅助功能与驾驶员一起工作,旨在避免超速事故或减轻事故结果。
2021年6月23日,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通过了ISA智能速度辅助系统的法规最终草案。2021年11月17日,法规正式发布,法规编号(EU) 2021/1958。根据EU 2019/2144,M 和 N 类机动车辆从 2022 年 7 月 6 日起需为新车型配备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SA),从2024年7月7日起所有新车配备智能速度辅助 (ISA) 系统。
2021年6月23日,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通过了ISA智能速度辅助系统的法规最终草案。2021年11月17日,法规正式发布,法规编号(EU) 2021/1958。根据EU 2019/2144,M 和 N 类机动车辆从 2022 年 7 月 6 日起需为新车型配备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SA),从2024年7月7日起所有新车配备智能速度辅助 (ISA) 系统。
ATIC泰测可为国内制造商提供一站式欧盟认证服务。此外ATIC泰测可为国内制造商提供欧盟机动车整车和零部件认证, ATIC泰测是欧盟交通部指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我们颁发M/N/O/T/L/NRMM所有类型整车和零部件的欧盟证书。
了解更多欧盟认证请点击:
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SA)技术要求
智能速度辅助 (ISA) 系统应包括:速度限制信息功能 (SLIF) 和速度限制警告功能 (SLWF) 或速度控制功能 (SCF),即“SLIF+SLWF”或“SLIF+SCF”。
隐私和数据保护:ISA系统应在不使用任何车辆乘员的生物特征信息(包括面部识别)情况下,符合正常运行模式下的要求;除了为履行ISA功能或遵守有关车辆型式批准(如事件数据记录器)所需的数据外,ISA不得连续记录、保留或传送任何与超速有关的具体事件有关数据。
与定位功能兼容:如果ISA系统具有定位功能,则至少应与Galileo和EGNOS 系统提供的定位服务兼容。此外,ISA系统还可以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
ISA故障警告:当ISA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满足本法规的性能要求时,应提供一个恒定的光信号。
ISA控制:驾驶员应能手动停用ISA系统,要么完全停用(即SLIF和SLWF,或SLIF和SCF),要么部分停用(即SLWF或SCF)。制造商可以为驾驶员提供手动以及部分停用SLWF的可能性;在自动系统控制车辆速度的情况下允许自动停用ISA系统。
定期适航性测试程序(Periodic roadworthiness test procedure):应能够通过观察故障信号验证ISA正确的操作状态、通过电子车辆接口验证正确功能和软件完整性;如果ISA使用了电子数据,应能方便验证数据版本;制造商文件(ISA防篡改的技术手段、选用的故障信号)应能在型式认证时向认证机构提供。
速度限制信息功能(SLIF)技术要求
▸ SLIF定义
▸ SLIF定义
▸ SLIF的显示
▸ SLIF的显示
▸ 限速的确定
▸ 限速的确定
▸ 限速确定的真实世界驾驶可靠性
▸ 限速确定的真实世界驾驶可靠性
▸ 真实世界路试环境要求
▸ 真实世界路试环境要求
限速信息功能(Speed Limit Information Function, SLIF)是指由限速确定系统和人机界面组成的功能;其中限速确定系统是指确定感知到的速度限制所需的特定硬件,人机界面将感知到的速度限制传达给驾驶员。
- SLIF应从5km/h或更低的速度开始运行,在车速表速度超过感知速度限制时向驾驶员显示感知速度限制。感知速度限制可以显示在车速表上,或采用类似1968.11.8《路标和信号公约》限速路标的符号,或采用由数值和计量单位组成的文字。
- 在某些道路场景下ISA系统可能无法感知速度限制时,例如路标被部分遮挡、歪斜、路标缺失或传达最大载重、车辆尺寸等分歧信息,SLIF应向驾驶员提供专门的光学信号明确这种特殊情况,并显示或不显示一个假定的速度限制。如果显示了假定限速,应在数值旁明显地显示一个问号"?",且在每次假定限速变化时提供微妙且不令人讨厌的声音通知。
- SLIF应可以通过观察显式路标和隐式路标,在机动车参考点通过道路标志后最迟2.0 s内确定限速。
- 对于显式路标,SLIF应能通过直接观察道路标志或其他有效方法,识别所有明确的数字限速标志;
- 对于隐式路标,SLIF应能通过使用所有相关的ISA系统输入(如摄像头、电子地图数据)观察道路标志和信号来确定限速。
SLIF应对总距离的至少90%和三种道路类型的每一种上行驶距离的至少80%确定正确限速,通过欧盟境内的真实驾驶测试计算‘TP_D’来判断SLIF是否满足该条要求:
TP_D = (d_correct/d_total) * 100%
其中:d_total为试驾的总行驶距离;d_correct为正确识别限速的试驾行驶距离。
TP_D = (d_correct/d_total) * 100%
其中:d_total为试驾的总行驶距离;d_correct为正确识别限速的试驾行驶距离。
- 试驾应在欧盟境内的公共道路和街道上执行,应包括城市道路和街道,非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高速公路/双车道,其中三种道路类型中的每一种都应至少占路线总距离的25%。路线应为一条起点和终点相同的连续路线,路线同一方向的任何重复部分不计入测试距离。
- 试驾应包括在白天和黑夜条件下驾驶,其中黑夜应至少占总距离的15%。
- 试驾应包括400km的测试距离。如果测试距离超过300km,并且在连续计算的路线的最后50km内’TP_D’在±5.0%之间变化,则可以提前终止测试。
速度限制警告功能(SLWF)技术要求
▸ SLWF定义
▸ SLWF定义
▸ SLWF基本要求
▸ SLWF基本要求
▸ 警告方式
▸ 警告方式
▸ 配备限速装置的车辆
▸ 配备限速装置的车辆
限速警告功能(Speed Limit Warning Function, SLWF)是指提醒驾驶员车速表速度超过感知限速的功能。
- SLWF应从20km/h或更低的速度开始,当车速表超速时警告驾驶员。制造商可以为驾驶员提供手动部分停用SLWF的可能性,以便于呈现更严重的警告。
- 当未安装SCF以及不具备类似SCF特性的车辆的行驶速度由车辆系统主动控制时预计驾驶员不会接触到油门控制(如巡航控制),不允许使用触觉警告,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应试图将驾驶速度自动降低到或低于感知的速度限制,例如,通过脱离或降低发动机功率,或提供视觉警告和级联的声音警告。
警告指示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供:
(a) 视觉警告+级联的声音警告;
(b) 视觉警告+级联的触觉警告;
(c) 仅触觉警告;
方式(a)、(b)中的的视觉警告或方式(c)的“仅触觉警告”应在车速表速度超过感知限速后的1.5秒内提供。
方式(a)、(b)中的的视觉警告或方式(c)的“仅触觉警告”应在车速表速度超过感知限速后的1.5秒内提供。
- 对于依据 (EU) No 165/2014 装有限速装置和行车记录仪的M2、M3、N2和N3类车辆,当相关的感知限速不是通过明确的限速标志或基于明确限速标志存在的电子地图数据提供时,其SLWF应从低于适用的限速设置9km/h以及更快的车辆行驶速度开始暂停。
- 如果存在适用于相关车辆类别的明确限速标志,SLWF 应在该范围内正常运行。
- 当道路标志的预期系统反馈是恢复到先前适用的隐式限速并且低于先前的限速时(例如驶离高速公路的场景) ,SLWF 也应在该范围内正常运行。 SLWF 应在低于适用速度限制设置 10km/h和更低的车速下正常运行。
速度控制功能(SCF)技术要求
▸ SCF定义
▸ SCF定义
▸ SCF基本要求
▸ SCF基本要求
▸ 车速被主动控制时
▸ 车速被主动控制时
▸ 配备限速装置的车辆
▸ 配备限速装置的车辆
速度控制功能(Speed Control Function, SCF)是指试图将车速表速度限制在或低于感知速度限制的稳定速度的功能。
- SCF应从20km/h或更低的车速开始尝试控制车速:SCF 应在车速表超过感知限速1.5s内开始干预,通过降低车辆驱动力或驱动扭矩来控制速度,不允许使用行车制动(M1,N1类车除外), 车辆减速率应不超过3.0 m.s-2;当已达到稳定车速,车速表速度变化不应超过4%或2km/h(取较大者),0.1s内测得的变化率应不超过0.2 m.s-2, (感知限速-5km/h)≤稳定车速≤感知限速;
- 通过更深的踩油门,SCF可被暂时停止,并可在有关事件(车速表速度降低到限速之下/松开油门6s后等)之后被重启,SCF的重启不应造成车速突然下降。
当装有 SCF 或具有类似 SCF 特性的车辆的行驶速度由车辆系统主动控制时,预计驾驶员不会触碰油门控制器(如巡航控制),应适用3.6.1点的要求,除非已激活了由视觉警告和声音警告组成的SLWF。
- 对于装有限速装置和测速仪的M2、M3、N2和N3类车辆,当相关的感知限速不是通过明确的限速标志或基于明确限速标志存在的电子地图数据提供时,其SCF应从低于适用的限速设置9km/h以及更快的车辆行驶速度开始暂停。
- 在有适合该车辆类别的明确限速标志的情况下,SCF应在该范围内正常运行。
- 当道路标志的预期系统反馈是恢复到先前适用的隐式限速并且低于先前的限速时(例如驶离高速公路的场景),SCF也应在该范围内正常运行。SCF应在低于适用的限速设置10 km/h以及更低的车速下正常运行。
测试要求
序号 | 测试项目 | 测试场所 |
1 | SLIF_识别显式路标 | 欧盟境内公共道路,或试验道路(试验车道的测试可被已证明是等同的实验室的测试代替) |
2 | SLIF_识别隐式路标 | 欧盟境内公共道路,或试验道路(试验车道的测试可被已证明是等同的实验室的测试代替) |
3 | SLIF_真实世界驾驶可靠性 | 欧盟境内的公共道路和街道 |
4 | 限速警告功能SLWF测试 | 欧盟境内公共道路,或试验道路(试验车道的测试可被已证明是等同的实验室的测试代替) |
5 | 速度控制功能SCF测试 | 试验车道,或转毂 |
技术文件
▸ 制造商提供文件包
▸ 制造商提供文件包
认证申请时:
- 能够识别所有适用的Annex II内的隐式路标与显式路标的技术符合性文件;
- SLIF功能说明技术文件;
- SLIF功能在EU所有成员国有效的尽职调查活动说明文件;
车辆进入服务后:
- 若车辆具有级联声音警告功能、级联振动警告功能、触觉反馈功能和速度控制功能,应分别提供这些功能作用时的驾驶时间或距离占比情况。
- 车辆不高于ISA的感知限速和高于ISA感知限速的行驶时间或距离占比情况。
- 驾驶员从开启ISA到关闭ISA的平均持续时间(如适用)。
*以上信息提供给交通部,交通部自2024年7月7日起每半年汇总收到的以上信息给欧盟委员会。
更多疑问?请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