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 查看更多
欧洲经济区
+ 查看更多
欧盟烟火指令
根据欧盟新立法框架,制造商需要完成CE符合性评估流程,打上CE认证标志,方可将烟火指令(Directive 2013/29/EU) 覆盖的产品投放欧洲经济区(EEA)市场。欧洲经济区(EEA)包括了欧盟27国、冰岛、列⽀敦⼠登、挪威、瑞⼠,共31个国家。
了解更多欧盟认证请点击:
- 开案后ATIC会提供详细的资料模板
- 如有部件已取得CE证书,请说明
- Module D
- 制造商或制造商代表持证
- 强制性认证
- NB机构
UKCA认证
符合性评估流程
▸ 编制技术文档
▸ 编制技术文档
▸ EU型式检验
▸ EU型式检验
▸ 生产质量保证
▸ 生产质量保证
▸ 签署EU符合性声明
▸ 签署EU符合性声明
▸ 贴上所需的合格标志
▸ 贴上所需的合格标志
技术文件
制造商应当为每个产品型号起草一份书面的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在烟火物品投放市场后的10年内由国家主管部门保管。
在适用的情况下,技术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在适用的情况下,技术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烟火制品的一般描述
- 组件、子组件、电路等的概念设计和制造图纸及方案
- 为理解这些图纸和方案以及烟火制品的操作所需的说明和解释
- 统一标准的清单
- 设计计算的结果,所进行的检查等
- 测试报告
对于车用烟火制品的认证,制造商通常选择合格评估程序Module B + Module D
Module B : EU型式检验
EU型式检验是合格评定程序的一部分,在该程序中,NB机构检查烟火制品的技术设计,并验证和证明烟火制品的技术设计符合适用于它的本指令的要求。
EU型式检验是合格评定程序的一部分,在该程序中,NB机构检查烟火制品的技术设计,并验证和证明烟火制品的技术设计符合适用于它的本指令的要求。
对于车用烟火制品的认证,制造商通常选择合格评估程序Module B + Module D
Module D: 生产质量保证
制造商应运行一个经批准的含生产、最终检验和测试的质量体系。NB机构会对质量体系实施监督。
EU符合性声明:
EU符合性声明应说明烟火制品符合烟火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它应被翻译成烟火制品在市场上投放或提供的成员国所要求的一种或多种语言。
通过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制造商应承担烟火制品符合本指令要求的责任。
EU符合性声明应说明烟火制品符合烟火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它应被翻译成烟火制品在市场上投放或提供的成员国所要求的一种或多种语言。
通过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制造商应承担烟火制品符合本指令要求的责任。
CE标识
制造商应在每件符合欧盟类型检验证书中描述的类型并满足本指令适用要求的烟火物品上贴上CE标志。 CE标识应符合REGULATION (EC) No 765/2008中的要求。 |
更多疑问?请立即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