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1-19 14:13
简讯:2018年6月至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发布一系列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进行变更与完善,ATIC泰测对相关公告进行整理,总结出既往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常简称CCC认证)的机动车整车及零部件共有三大类,涉及22种产品,经一系列调整后,截止2020年1月10日,7种产品认证型式不变,7种产品已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程序B(在指定实验室进行测试,不需要工厂审核),8种产品不再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公告内容
ATIC泰测技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第11、29号、2019年第34、36、44号公告及CNCA 2019年第26号公告,整理出机动车及其零部件当前认证型式产品范围,以及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实施生效要求。
中国机动车及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变更一览表如下:

实施与生效
对于不再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自相应公告发布之日起,新产品无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已有CCC证书的产品,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其CCC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适用于变更为CC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对于新认证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于已有CCC证书的产品,企业可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按照CNCA 2019年第26号公告基于CCC证书,自主完成自我声明转换;2020年11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会注销未完成自我声明转换的产品的CCC证书,未完成自我声明转换的产品需要尽快完成自我声明认证。
ATIC法规研究部
ATIC法规研究部致力于全球汽车法规框架研读及准入制度研究。基于数字化平台,ATIC法规研究部提供一系列技术合规服务,可提供超过50个国家的汽车合规解决方案,服务模块包括:汽车准入咨询、多国家地区产品准入解决方案、技术校核、法规解读与法规跟踪、跨领域合规认证解决方案、法规培训与技术答疑等服务。已经成为国内多家知名主机厂及系统研发机构的独家合规服务供应商,成功助力多个自主品牌进入欧洲、韩国、越南、印度、印尼、泰国、巴西等市场。
ATIC泰测技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第11、29号、2019年第34、36、44号公告及CNCA 2019年第26号公告,整理出机动车及其零部件当前认证型式产品范围,以及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实施生效要求。
中国机动车及零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变更一览表如下:

实施与生效
对于不再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自相应公告发布之日起,新产品无需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已有CCC证书的产品,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其CCC证书,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适用于变更为CC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对于新认证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对于已有CCC证书的产品,企业可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按照CNCA 2019年第26号公告基于CCC证书,自主完成自我声明转换;2020年11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会注销未完成自我声明转换的产品的CCC证书,未完成自我声明转换的产品需要尽快完成自我声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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